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:
自市委、市政府组织开展“争创文明城、争做文明人”“大讨论”活动以来,各地住建部门按照我局“文明工地”专项“大讨论”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,自觉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大讨论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从9月份活动开展情况看,有些县(市、区)的住建部门存在大讨论氛围不够浓郁、组织不够到位、活动不够扎实、成效不够明显等情况。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推动“文明工地”专项“大讨论”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专题讨论主题:各地住建部门应在9月份开展“文明行为大家谈”的基础上,10月份将“文明行为大家谈”、“不文明行为大家谈”两个讨论主题相结合,继续开展“文明工地”专题大讨论,通过查找自身存在的不文明行为,列出清单,提出整改意见。
2、参加讨论人员范围:一是各地住建局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、站所负责人;二是其他科室、站所的其他监督人员;三是建设、施工、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等,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经理、总监是在建工程项目开展“争创文明城、争做文明人”大讨论主体。
3、营造良好讨论氛围:各地住建部门应加大宣传发动,在建工地显要位置印贴标语2条以上,将“文明工地”专项“大讨论”活动宣贯到位。标语内容可参照:
(1)扎实开展“争创文明城、争做文明人”大讨论。
(2)做文明人、办文明事,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。
(3)认真开展文明行为大家谈,提升员工文明水平。
(4)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摒弃不文明行为。
(5)做好文明施工、确保质量安全。
(6)践行文明规范,展示文明风采,共建文明城市。
4、做好讨论情况报送和整改落实。各地住建部门要做好《“一月一讨论”问题清单》(详见附件3)的填报工作,于10月30日前上报南平市质安站。针对讨论中发现的问题,应立即组织不文明行为整改,整改结果填写问题整改清单(详见附件4),于11月5日前报送南平市质安站。为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,特制定《“文明工地”建设承诺书》(详见附件1)和“文明施工十不准”(详见附件2),要求每个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均应共同签署、共同遵守,全面落实。
5、我局将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,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,对各在建工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抽查,对发现讨论不深入、整改不认真的将予以通报处理。
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0月20日
附件1
“文明工地”建设承诺书
为认真贯彻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组织开展“争创文明城,争做文明人”“大讨论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我们郑重承诺:要按照南平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,认真组织开展“争创文明城,争做文明人”大讨论活动;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严格遵守《文明施工十不准》;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深入开展;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质量、安全、文明管理水平共提升。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,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。
项目承诺人:
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(签字): 年 月 日
施工企业项目经理(签字): 年 月 日
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(签字): 年 月 日
附件2
文明施工十不准
1、工地围挡封闭达标, 不准破损涂鸦;
2、车辆出入冲洗干净, 不准跑冒滴漏;
3、场区道路硬化清扫, 不准尘土飞扬;
4、工地员工文明着装, 不准袒胸赤膊;
5、建筑材料集中覆盖, 不准乱堆乱放;
6、维护安全设施完整, 不准带病作业;
7、采取措施降尘降噪, 不准施工扰民;
8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, 不准随意丢弃;
9、建筑垃圾集中清运, 不准就地掩埋;
10、爱护城市路桥绿地,不准破坏设施。
附件3
“文明工地”专项“大讨论”问题清单
项目名称: 讨论时间:
参加人员
讨论主题
发现问题清单
解决办法
填报人:
注:参加人员:简要填写参加人员总数、类别(单位、职务等)。
附件4
“文明工地”专项“大讨论”排查问题整改清单
整改情况
整改责任人